1. 熟悉統計軟體(如R, Python, SPSS, 或其他);Word, PPT等文書軟體的基本操作。
2. 具團隊合作精神,且能與單位同仁協作和獨立解決問題。
3. 能定期追蹤專案成果,彙整數據報告。
4.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5.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 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6.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歡迎今年應屆畢業之碩士班畢業生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一、採書面或電子郵件報名,請務必備妥下列文件。
1. 履歷及自傳(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家庭狀況、求學經過、工作經驗、未來工作之展望)(A4紙張直式橫書)。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之驗證或認證)、成績單影本。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含)之證明文件。
4. 應徵請附上可反映執行本工作能力之研究專題成果,或工作經驗或證照等文件影本。
二、請以電子郵件寄達([email protected]),標題書明「應徵學生學習組專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胡老師,分機:2253。
1. 資料審查不符資格條件者,不通知面試,且得視需要增加筆試或測驗。員額如於面試前被凍結者,則不再通知面試,已投履歷表者不另寄還。
2. 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另附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之書面文件外,未錄取概不另行個別通知。
3.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4. 擇優通知面試前,本校將依教育部規定查證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圖書館借書、體育館使用、游泳池享員工優惠及特約商店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