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個人年度業績責任額超過3000萬元,帶領四名業務成員,團隊年度業績責任額超過1億元。
2. 2020,擔任集團ESG專案業務PL,協助統籌規劃專案虛實架構與客戶配合案型設計,以及內部跨部門溝通等。
3. 2014-20,服務客戶包含,鐘錶精品品牌與集團、國內外2C與2B科技品牌、國際知名酒商集團,以及廣告代理商集團等,確保每年客戶維繫、集團品牌活動投資與YoY投放穩定成長。
4. 協助部門製作市場分析與業務策略規劃,促使團隊每年業績成長至少5%。
5. 2015-19,個人業績金額與達成率於部門中,皆位於前三。
6. 溝通協調主要合作廣告代理商洽談年度合作事項與規劃未來合作方向,並且制定合作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