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3名
1.依精障者及家屬服務需求提供及連結相關支持性服務。
2.服務對象生活重建、心理重建、轉銜...等服務討論及資源連結。
3.服務相關紀錄、資料分析、成果報告...等行政工作。
督導1名
社工:
大學社工系畢業,具報考社工師資格。
督導:(薪資面議)
1.管理職,具社工師考試資格;
2.有5年以上直接服務經驗;
3.或3年以上身心障領域直接服務經驗;
4.或3年以上服務經驗&1年督導經驗。
我們是由新北市的精神障礙者及家屬組成的自助團體
成立時間 | 民國83年7月3日 |
立案字號 | 北府社團換字第1011825024號 |
法人登記字號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登記簿第9冊第17頁第242號 |
理監事會成員 | 共計12位(3名精神康復者 & 9名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