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小教室-延長工時的計算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嗎?
依照【勞基法第30條及第32條】規定:
勞工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變形工時另計)
如果有使勞工在正常工時外工作的必要,雇主經工會或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
延長之工時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但雇主經工會或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每三個月」是以「連續」三個月為一週期。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勞動部網站。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20/3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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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小教室-投票日放假及薪資計算
111年11月26日(六)為投票日,勞動部已指定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
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
原屬勞工的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勞動部網站。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5573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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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小教室1-離職預告
離職前需要事先告知公司嗎?
員工的離職預告期,依工作年資而不同。
1.在職滿3個月,未滿1年: 需10天前告知
2.在職滿1年,未滿3年: 需20天前告知
3.在職3年以上: 需30天前告知
那甚麼情況下員工可以不事先預告就離職?
依照勞基法第14條之規定。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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